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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通报今年上半年14起煤矿重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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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7月1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印发《关于14起煤矿重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下称:《通报》)。

  

《通报》显示,2023年上半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依法查处煤矿重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14起,涉及以下煤矿:

 

云南湾田集团戛达煤业公司戛达煤矿

  富源县补木戛煤矿二号井

  宣威市能拓矿业有限公司烂坝煤矿

  曲靖市贵信煤业公司莲花冲岔沟煤矿

  罗平县祥云经贸有限公司舍迫煤矿

  镇雄县后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后山煤矿

  镇雄县刘家坡煤矿有限公司刘家坡煤矿

  镇雄县张家院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张家院煤矿

  盐津万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桃子煤矿

  昭通市广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广丰煤矿

  华坪县圣达煤业工贸有限公司石板箐煤矿

  弥勒市康和宏源煤业有限公司小岔箐煤矿

  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公司大迤能煤矿小岗箐井

  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

 

被查处的14个煤矿,主要是法纪意识不牢固。14起煤矿重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因主观故意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的有11起,占78.6%;教训汲取不深刻,反复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屡查屡有、屡罚屡犯。上半年,14起煤矿重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4处煤矿在2022年被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占28.6%;防治措施不落实。部分煤矿瓦斯治理不到位,瓦斯频繁高值长时超限,部分煤矿井下甲烷传感器安装使用不规范,存在甲烷传感器未设置报警浓度,瓦斯超限后不报警,且仍继续作业,人为将掘进工作面T2甲烷传感器移至新鲜风流中,造成传感器失效等;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煤矿存在瓦斯检查假检、漏检,且仍进行作业,未制定并落实积聚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等;盯守责任落实不到位,有4处煤矿存在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等行为,暴露出部分煤矿驻矿盯守“失守”等问题。

 

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各产煤州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国有煤矿企业提出了系列工作要求,认为应筑牢安全理念,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强化服务指导,持续做好煤矿安全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走深走实,督促煤矿实施“一矿一策”,瞄准“五化”建设目标,优化系统、革新技术、提升素质、加强管理;强化瓦斯治理,对鉴定、抽采评判造假、移动或包裹探头、监控数据造假等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强化监管执法,强化风险防控,定期研判辖区和每一处煤矿的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台账,完善“一矿一策”监管措施;强化责任到位,确保包保、盯守、巡查责任落实到位,紧盯屡查屡有、屡罚屡犯等重点煤矿,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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