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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 号),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云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规定,云南省印发《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决定从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麒麟区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 (二)享受标准: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2000 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5000 元。 (三)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 2023 年 1 月 1 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麒麟区。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1.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村(居)委会负责指导申报对象填报“云南省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对象申报表”,并进行资格初审,将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信息录入到云南人口家庭信息平台,确保录入数据与书面申报数据一致。完成申请、审核、公示等规定程序步骤,公示5个工作日,确保不错、不漏。 3.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核。负责“云南省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对象申报表”的审核;负责云南人口家庭信息平台数据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公示等规定程序步骤。 4.麒麟区卫生健康局完成审核并在法定公开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按季度将审核通过的补助对象申报表册返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存档。 (五)所需要件(原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六)申请时限:符合享受条件的应于孩子出生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七)办结时限:对符合享受条件的,原则上每季度申报一次。村(居)委会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申请、审核、公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公示;麒麟区卫生健康局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公示。 二、育儿补助 (一)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0-3 岁)。 (二)享受标准:按年发放 800 元育儿补助。 (三)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 2023 年 1 月 1 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麒麟区。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1.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子女,均可享受育儿补助,育儿补助按年度一次性发放。首次申报一次性生育补贴认定后即可享受育儿补助,无需再次申报审核。 2.每年年审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条件的作动态退出处理(子女死亡、户籍迁出麒麟区等情况)。 三、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 (一)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0-3 岁)。 (二)享受标准: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 50 元参保补贴。 (三)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必须是 2023 年 1 月 1 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麒麟区。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由计生协会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以实施项目的形式开展,通过相关流程确定具体承办保险机构。每年根据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情况,与承办保险机构据实结算。 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申报对象,请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到子女户口登记地的村(居)委会填写《云南省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对象申报表》,村(居)委会负责初审并在“云南全员人口家庭信息平台”录入基本信息,扫描上传所需证件原件。 具体业务请咨询镇(街道)、村(居)委会负责计划生育业务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