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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实施“双碳”战略 推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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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曲靖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十三五”期间,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29.3%,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目标22%。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曲靖市7家发电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并按要求履约。此外,纳入2021、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各43家企业,其中电力行业7家,其他行业36家。

2020年以来,借助云南省低碳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曲靖市申报不同类型的应对气候变化类项目资金,完成了碳普惠机制示范与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项目、碳排放达峰及减排路径研究项目及“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编制,积极创建麒麟区三宝街道青峰村委会低碳社区、曲靖市第二小学低碳学校,启动全市2020、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师宗县第一中学校园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曲靖市碳交易资源储备体系建设项目。

曲靖市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2021年底组织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共37家重点企业,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大纲)》制定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3月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省生态环境厅。

组织环保部门管理人员和7个发电企业参加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培训,对发电行业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有关工作进行学习;组织举办“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培训”,邀请国家、省知名专家面向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对应单位进行有关双碳政策解读,面向全市重点排放企业进行全国碳市场基础知识培训。组织发电企业通过管理平台完成下一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制订工作,在每月结束后的40个自然日内,通过管理平台上传燃料的消耗量、低位发热量、元素碳含量等以及排放报告辅助参数等数据及其支撑材料,按时完成月度信息化存证工作。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落实碳交易相关具体工作,配合第三方机构完成对重点排放单位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现场核查及复核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和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       

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组织企业、志愿者和有关单位开展宣传活动,以节能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积极培育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倡导和践行低碳生活,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汇聚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合力,营造低碳发展良好氛围。

此外,曲靖市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审核对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改造的支撑作用。积极创建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企业,通过树立行业标杆,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全市累计126户企业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12户成为清洁生产合格企业。

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引导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针对主要污染物开展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广应用,降低工业污染排放强度,提升全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创新,提升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水平。

据悉,曲靖经开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成功入选全国56个项目开展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成为云南省唯一入选的试点项目,曲靖经开区也被认定为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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