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收藏
陆良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近年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积极、稳妥开展‘等’外领域探索”要求,以司法力量助力陆良文化、文物资源的保护利用。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范围,创新举措、强化监督,通过实地走访、邀请相关专家开展咨询,就检察机关履职中发现的历史文化遗产及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改进措施进行研判会商,并与文化、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合作,凝聚文物公益保护合力,以‘我管’促‘都管’,不断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让文物和文化遗产留得住、活起来、传下去,为推进陆良文脉传承贡献检察力量。
立足检察职能,排侨忧、护侨益、暖侨心
陆良华侨农场创办于1954年10月2日,是滇东地区唯一的集中安置归国华侨的基地,场区共安置来自东南亚印度、越南等七个国家的归侨约3900人。华侨具有独特的饮食文化、衣着文化、生活文化,在华侨农场原办公场所附近,还留存着当时归国华侨居住的房子样貌,直观地向我们展示了当时华侨的生活居住场景,成为归侨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宝贵的文物和文化遗产。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对侨乡传统村落、历史风貌建筑等涉侨文物开展公益保护,从“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出发,共同解决归侨侨眷、海外侨胞、侨资企业的实际困难,切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能力排侨忧、护侨益、暖侨心。
问计专家学者,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在陆良县中枢街道华侨社区,老盘江支流蜿蜒流淌,河水碧波荡漾,河道两岸的蔬菜蓬勃生长。南盘江穿境而过、川流不息,给陆良县带来了丰富的水资源,孕育了云贵高原第一大坝子——陆良,也推动陆良逐步从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
历史上的南盘江古河道为一条天然河流,因河堤低矮单薄,灾年频繁,洪涝严重。明天启年间修建石坝一道,至清雍正年间重新建筑,故名新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陆良县人民对南盘江做了多次治理,当年修建的陆良县新坝水电站依然保存至今,但样貌已非当年。垦殖“荒海”筑圩扩田是陆良人民历史上的大事,在艰难困苦的岁月里,大家忍饥挨饿地坚持劳动的精神永远值得铭记。江河是伟大的,伟大在不仅孕育着生命,也孕育着文明,而陆良县新坝水电站就是陆良南盘江精神的文化遗产。
为秉承万人开挖南盘江的精神,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举措,有力推进“陆良文化遗产——陆良新坝水电站”公益保护工作,通过收集档案资料、实地踏勘调查、借助专家学者,掌握新坝水电站保护措施、修缮情况、破坏程度等基本情况;加强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新坝水电站公益保护问题对症下药,打造保护陆良文化遗产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