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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惩防结合,切实提升群众对酒驾醉驾危害的认识,进一步遏制酒驾案件的高发态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行为,近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对1名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为人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及警示活动。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着重对案件事实、证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认罪认罚等情况进行了全面阐释,公开宣读和现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检察官从案件具体案情出发、寓法于理,针对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酒驾醉驾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在场的政府工作人员、村委干部及部分党员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充分吸取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深刻认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希望大家能够对法律心存敬畏,筑牢远离危险驾驶的心理防线和思想防线。
此次醉驾犯罪案件不起诉公开宣告及警示教育会是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严厉惩戒危险驾驶犯罪的重要举措,通过公开宣告、以案释法等,使行为人真正认识到危险驾驶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触动违法行为人内心对法律的敬畏,使其从思想上重视酒后驾车的严重性,防止他们再度违法犯罪。“预防”和“打击”双管齐下,加强了普法宣传效果,有效提升了“醉驾入刑”的实际功效,切实收到了良好的震慑和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遵纪守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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