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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地点,一年内,连续两次酒驾被民警查获,这下,玩大了,男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处罚。
3月23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在红梁子路段开展酒驾查处行动,21时50分许,在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崔某的身上有一股浓重的酒味,民警立即对崔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然而,令民警称奇的是,崔某于2022年7月,就在该路段同一地点因酒后驾驶被民警查获,一年时间不到,竟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月5日,崔某因二次酒驾,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处罚!
(通讯员 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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