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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七次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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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罗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七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推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表率引领作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县委书记海建才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的县级四班子领导,县法、检两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学习。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张艳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关于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座谈推进会会议精神。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沈宏波,县政协主席王冬梅,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勇围绕学习主题作中心发言或书面发言。

海建才强调,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守护人民利益的必然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大意义。

海建才要求,要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监督举措,全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要突出政治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对标对表“五个强化”,全面开展“政治体检”,打好“政治疫苗”;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重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紧盯“一把手”深化政治巡察,严把“一把手”选人用人关,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要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的监督,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坚持集体领导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指导开好民主生活会,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

海建才要求,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取得实效。要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要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要加强派驻机构工作。 (罗平县融媒体中心李忠桥 蒋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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